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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城交警大队猛药治“顽疾” 对上路民警提出“十个严禁”

来源: 龙门特刊收藏此页 2008-5-4 20:49:00
 
作者:徐武坤
   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》精神,纠正公路“三乱”,建设绿色通道,韩城市交警大队近期在全队迅速掀起“学、听、查、改”活动,对上路民警提出“十个严禁”。 
    “学”:认真学习《决定》和市委梁书记的重要讲话,深刻认识建设绿色通道、遏制公路“三乱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;“听”:开门纳谏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“查”:深刻分析查摆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不合时宜行为,特别是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存在的“三乱”问题;“改”:认真整改交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为此,大队对上路民警提出了“十个严禁”要求。 
    “十个严禁”即:1、严禁辅警在没有正式民警带队的情况下单独执法,不准辅警单独使用票据和法律文书;2、严禁未经批准,擅自设立固定卡点,随意拦挡正常行驶车辆;3、严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不使用法律文书,严禁罚款不开票或少开票;4、严禁违反程序规定扣留机动车、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;5、严禁双向拦车,一次拦车不得超过3辆,严禁在十字、坡道、弯道、隧道等危险路段拦车;6、严禁在辖区超限站以外处罚超载车辆;7、严禁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违法行为在同一时段进行重复处罚;8、严禁查扣运输瓜果、蔬菜、肉类、鲜活食品、家禽家畜、工程抢险车辆;9、严禁打骂、故意为难交通违法行为人;10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、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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